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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资许准〔2017〕196号关于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车辘沟生态旅游项目拟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字号:[ ]

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的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车辘沟生态旅游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和365足球直播上报的《关于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车辘沟生态旅游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初审意见》(金林发〔2017〕180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车辘沟生态旅游项目使用永昌县国有灌木林地0.5217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依法足额向被使用林地的经营者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等费用。
  三、你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和破坏植被,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365足球直播和永昌县林业局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365足球直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木补偿费收缴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甘林发〔2016〕52号)要求,负责监督国有林地林木补偿费上缴同级财政。
  六、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厅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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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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